当事人的资料绝不会作为社交闲谈的话题
当事人的个案资料不会出现在咨询员的公开讲演和谈话中,除非您的身份得以充分隐藏,或是在训练情况下.
咨询员会避免有意无意地以个案举例,来炫耀自己的能力和经验.
咨询员所作的个人记录,不会视为公开记录,不会随便让人查阅.
咨询员不会将记录档案带离咨询机构.
我们设有健全的储存系统来确保当事人档案的保密性.
下列两种情况下可以突破不公开当事人身份的原则:一是有明显自杀意图者,应与有关人事联系,尽可能加以挽救;二是存在伤害性人格障碍或精神病患者,为免于别人受到伤害,也应做好一些预防工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