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长不妨制订些“家规”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9-10-26  

我这里的“家规”,是特指家中的一些规定。也许有人说,都什么年代了,还搞什么“家规”,是不是太落后了。但我却不这么认为。其实一些革命老前辈,也多有“家规”。
      周恩来的“家规”:晚辈来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;不许动用公家的车子;不可说出与总理的关系……
      刘伯承的“家规”是一张告示:“儿子们,这些电话是党和国家给你爸爸办公用的,你们私事绝对不许用这些电话。假公济私是国民党作风,不许带到我们刘家来。妈妈。”
      董必武的“家规”是“约法三章”:

一、不许向地方要东西;

二、不许以他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;

三、不许接受礼物。
      彭德怀的“家规”是“三条原则”:

一、自己不贪;

二、别人不送;

三、敢于把厚脸皮的上司、熟人挡回去。
      事实也证明,革命老前辈的后代由于自觉地遵守了“家规”,也都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材。毋庸讳言,在现实生活中,处处充满了诱惑。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细胞,因地制宜地制定些“家规”,来作为家庭成员生活的底线,这对家庭的幸福生活无疑是有利的。同时,由于有了“家规”,父母和孩子一起遵守,对孩子起了潜移默化的教育,这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      当然,“家规”的制定,也要与时俱进,富有时代气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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